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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理服务项目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鄄城县财政局下发的鄄财采〔2023〕6号文要求,我院将自行采购污水处理、在线监测、废液处理服务项目,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积极参与。

一、采购单位:鄄城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编号:JCXRMYY-20240513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控制价为:28.88万元/年(包含:人员工资、运维费用、税金等全费用)

(一)项目概述

医院污水处理站位于医院北侧,采用地上建筑和地下构筑相结合形式,设计日处理水量为1200立方米/天。采购内容: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项目、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项目、在线监测所产生废液处理项目。

(二)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托管污水处理站(包含院内发热门诊、结核门诊小型污水处理站)专业范围内所有相关建、构筑物;排污许可证内要求的定期监测;环保数据比对监测;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及废液的处理。

(三)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最终服务商提供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

(四)服务要求

1、污水处理站要求365天×24小时(全年无休息日)有人值守,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运营公司项目负责人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

2、参与服务商提供的管理服务必须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五)管理的要求

1、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监测和记录等工作,确保各类(排污许可证内要求的)排放指标要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2、设备操作、维修和维护工作要及时有效,并做好安全预防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采购人有权撤销服务单位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服务单位必须及时更换和补充服务人员。

4、为完成运营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药品、维修工具及人员服装、保险、福利、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0.2万元(含)以下的设备更换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0.2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最终服务商双方各负责一半。

5、出现问题或突发情况时,服务商应30分钟内做出反应,2小时提供解决方案,4小时解决问题或有效控制突发情况。

6、负责制定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等设备的检修、检验、保养维修计划,并报医院相关部门备案。

7、最终服务商提供的管理服务必须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设备操作规程、维修操作、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等并制定各种表格。

8、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各项环保数据的整理及上传工作,包括上传环保异常数据的处理报告、全国排污许可证系统、山东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系统中的各项上报数据;环保局、卫建委及相关上级领导单位要求上报的其他表格。

9、负责保存环保局、卫健局等行政机关来站的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新的要求,建立档案,以备后查,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10、负责在线监测室设备的运行维护,负责处理现有及后期产生的所有废液。0.2万元(含)以下的设备更换费用,由最终服务商承担。0.2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最终服务商双方各负责一半。

四、其他要求

(一)运营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

包干制: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体检费、职业病诊疗费等)、药剂费、劳保防护及办公费、水质专业监测费、排污许可证内要求的环境因子定期监测费、设备维修费保养费、污水池清理清洗费、菌类培养及更新费、设备校准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二)因运营服务不当导致污水处理站或与之相关的事项不合格,产生的相关罚款,由最终成交服务商负责缴纳。

(三)合同到期后,最终成交服务商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具备投用条件;如不具备投用条件,最终服务商负责修复;如最终服务商拒绝修复,由采购人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从最终服务商托管费用中双倍扣除,托管费用不足以扣除的,最终服务商负责赔偿。

五、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所提供的报价单、资质证明材料、与评分细则对应的相关文件(一式三份)一起密封并注明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医院自行组织评审,参与服务商需按时到场参与。如参与服务商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监督权利,不得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

六、文件递交: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2 日10:00

递交地点:鄄城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五楼招标办

评审时间:2024年5月 22 日10:00

七、联系科室:院招标办        联系电话:0530-7793702

 

附:评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