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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患者医保报销流程
一、住院患者
1.居民医保患者以普通疾病入院,住院处进行医保信息登记,住院治疗,出院时科室医护人员审核费用,开具出院医嘱,在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后,携带居民医保住院审查表、患者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到医保结算窗口办理报销业务,医保窗口服务人员审核,按照居民医保政策(全市医保系统统一的比例)办理报销结算。
2.居民因意外伤害原因入院,医保科进行医保信息登记,科内医护人员在24小时内以电子和纸质版上报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专人负责调查处理确认,其余流程同居民普通疾病,报销比例按照医保政策执行。
3.职工医保按照菏泽市职工医保政策执行,流程同上,生育险按照市医保局规定的定额或比例结算支付。
4.目前信息化已实现床旁入院全流程模式,正在测试床旁结算系统,实施后直接在护士站办理入出院和医保结算,更便捷。
二、门诊患者
1.普通门诊职工检查报销 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就诊,医师开具检查项目,到门诊收款处使用电子医保凭证联网结算报销后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到相应检查科室做检查。
2.门诊慢病患者 根据疾病就诊于相应专业的医师或便民门诊,开药、缴费、取药,到门诊收款处打印发票,医保窗口报销。
医保办理窗口地点:南院区门诊一楼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