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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人民医院一行风建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及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要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医护操作规程,做到学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自觉遵守行业纪律。
三、加强对行风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将医院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
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育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的新风尚。
五、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告知和耐心解答病人的病情、治疗方案、治疗风险、用药情况及住院费用等。
六、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公示,严格收费标准,不准乱收、多收及巧立名目分解收费,杜绝小金库。
七、规范药品、耗材及其他购销行为,禁止在购销活动中给予回扣等违法行为。
八、认真落实医院关于《收受“红包”、回扣处理暂行规定》,违反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理,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合理检查,减轻病人负担。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