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理论水平、政治水平、领导水平,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院中心组学习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集体学习研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不得以会代学。
第二条 医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召集或主持,并确定学习内容。
第三条 学习内容: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的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
4、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第四条参加人员:党政班子成员
列席人员:根据学习内容可以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
第五条中心组学习由总支宣传委员具体负责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监督和检查学习情况。
第六条中心组学习记录由党总支专人负责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